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带来的阴影也逐渐散去,疫情防控施行“乙类乙管”措施,全国整体疫情已进入低流行水平,各地疫情保持稳步下降趋势。而肿瘤患者,尤其是接受抗肿瘤治疗期间身体状况的特殊性,为患者接受规律治疗以及复查评效带来一定影响。很多肿瘤患者做好重重防护,尽全力避免了被感染,但也有部分患者因新冠病毒的强传播性而难以幸免。因此,部分肿瘤患者不禁焦虑:肿瘤治疗复查时间到了,感染新冠病毒怎么办?
首先,新冠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发病症状及传播途径已经基本清楚,多数患者潜伏期在3-5天,绝大多数是在14天之内,发热、咳嗽、乏力、全身疼痛为常见首发症状,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对于新冠肺炎病毒的感染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明确指出,诊断标准为“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呼吸道症状、肺部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测)+病原学检测(核酸、抗体)”。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流行病学史的追踪意义下降,核酸检测被抗原取代,在广泛接种疫苗后,抗体作为诊断的价值下降。因此,目前的诊断主要是临床表现和抗原检测(需要住院的患者,仍需要进一步做核酸检测)。当然也需要注意的是,冬季本身是出现发热疾病的高峰时期,并非所有的发热都是新冠病毒感染,可能还因为普通感冒、流感以及其他感染导致。因此当出现相关症状时,首先明确自己是否感染新冠病毒。
待明确自己为新冠病毒感染后,患者朋友门需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众所周知,部分抗肿瘤治疗会导致患者体内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从而降低患者抵抗外界病毒、细菌、真菌感染的能力,对于这部分免疫力相对低下的肿瘤患者如果不幸感染新冠病毒,无疑雪上加霜。但作为医生,我们需要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传递更多科学的观念和信息,增强患者抗癌防疫的信心。对于肿瘤治疗复查时间到了的患者,首先需明确自己是否感染新冠病毒以及病情程度。确诊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若目前仍在接受抗肿瘤治疗,首先及时咨询主管医生是否需要停药[1],主动进行自我隔离,结合症状对症支持治疗,若出现胸闷、憋气、指脉氧下降(自然状态下正常值≥95%)等情况需及时就诊。待症状好转且检测结果转阴后再考虑来院进行复查。医院环境的特殊性必然带来一定的暴露风险,如空气及物体表面的病毒、细菌等,而来院患者免疫力低下,人群的密集,更易引起疫情聚集性传播。因此,在感染病毒期间积极康复并减少去往医院等场地不仅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可以避免疫情扩散。若患者目前暂无抗肿瘤治疗,依然可以待新冠病毒感染指标转阴且症状恢复后再来院复查。新冠病毒感染病程一般在2周内,这段时间若因疫情推迟治疗或复查,是不会影响到患者的治疗疗效及评估,反而感染新冠病毒后若合并肺炎,对于部分患者的影像疗效评估造成干扰,既无法抗肿瘤治疗也无法准确评估病情,得不偿失。
总之,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认识的深入,我们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逐渐掌握主动权。一方面患者朋友们仍需做好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另一方面需要积极面对逐渐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消除对疫情的恐惧,我们也会持续为广大患者朋友带来更多更全面的科普内容。相信有国家强力的医疗政策,国家癌症中心的医疗保障和百千万医护人员的精心施治,患者一定能够和全国人民一起共克时艰,平稳度过疫情。
参考文献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实体肿瘤患者防护和诊治管理相关问题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 [J] . 中华肿瘤杂志, 2022, 44(10) : 1083-1090. DOI: 10.3760/cma.j.cn112152-20220505-00309.
撰稿:尼露排医生 审校:孙永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