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椅借用办法
1.轮椅适用人群:行动不便者、高龄老人等有需求人群
2. 轮椅的借用与归还
1)在门诊服务台、患者服务中心、部分病区均设有轮椅借用服务点。
2)借用前,应在各服务点登记姓名、电话、轮椅编号等信息。
3)轮椅押金800元,轮椅送回原借用点后退还全部押金。
4)轮椅使用完毕后应尽快归还,方便其他患者使用。
门诊、患者服务中心借出轮椅最晚于当日下午4点前归还。
病房借出轮椅最晚24小时内归还,如超过时限,应办理续借。
5)轮椅超过24小时未归还或因人为损坏无法维修,视为丢失,押金不退还。
3.办理轮椅借用时间:
1) 门诊服务台:8:00~16:00 由门诊服务台专人负责
2) 患者服务中心:8:00~11:30 13:30~16:30 由患者服务中心专人负责
3) 住院部各病区:24小时 由各病区专人负责
二、轮椅的管理办法
1. 各服务点轮椅有专人负责,如有丢失,押金扣除。
2. 为有效控制和预防医院感染,由专人对轮椅定期进行消毒。
3. 如有损坏或丢失,请联系患者服务中心。电话:87787458
2013年4月20日
患者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