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关于申报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通知
时间:2010.01.14

请符合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条件的老师,登陆院所教育处下载专区阅读资格申请须知并下载相应表格,于2010年1月26日前将《博士/硕士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纸质和电子版)、申请博/硕导资格人员简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复印件各1份提交教育处。

教育处 2010年1月12日

附1: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龄要求:1955年及其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近五年文章发表情况:

(一)基础学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其中至少3篇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

(二)临床学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其中至少1 篇文章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

五、科研经费需≥10万元;

六、有培养研究生经验,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毕业硕士生;

七、博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工作岗位,在资格申报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附2: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一、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

二、年龄要求: 1960年及以后出生。

三、目前承担和参与科研项目,本人掌握科研经费≥5万元。

四、近五年文章发表情况:

(一)基础学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其中至少1篇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

(二)临床学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

五、硕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工作岗位,在申报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