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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中美富布赖特硕士生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8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中美富布赖特硕士生项目”推荐工作现已开始,将于2015年秋季赴美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有意向者可于4月28日前到人事处报名。 

推荐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院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四年制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英语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有效TOEFL网考不低于80分或IELTS均分至少6.0以上,且任一项不低于5.5分(2013年10月1日后考试,考试日期不得晚于2014年7月15日); 

(三)已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或近5年累计国外学习3个月及以上,或来院工作后在职取得 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原则上不在申报。 

(四)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国家卫计委人事司评审。 

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8215。 


人事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