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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协和学者、协和新星及协和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2

2014年度协和学者与协和新星、协和学者与“协和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协和学者特聘教授 

(一)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及院校支持条件 

1.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应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特别是临床重点学科和相对薄弱的学科建设相结合。 

2.设岗的所院在学科梯队建设、科研条件和设施等方面,应有支持设岗学科发展的积极性和综合实力。所院应根据院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按照申报要求确定招聘岗位并组织初选推荐工作。 

3.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4.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院校将提供每人一次性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岗位津贴每人每年3万元(按年度拨付)。 

(二)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 

1.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领先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三)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的应聘条件 

1.能胜任岗位职责。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3.在临床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国内应聘者应担任主任医师、教授或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5.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中青年学者中名列前茅,做出了具有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 

6.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能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8.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全时在应聘岗位工作,海外应聘者需保证每年9个月以上。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的,院校不予聘任。 

(四)所院应为协和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的条件 

1.根据设岗学科的现有条件和实际需要,按照院校的要求为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匹配每人至少5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及每人每年3万元岗位津贴。 

2.按照实际情况配备所需的学术梯队。 

3.提供必需的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条件。 

4.协和学者特聘教授享受所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补贴等待遇。 

(五)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的考核与管理 

1.院校与协和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所院在聘期每年度结束时根据聘任合同对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并报院校备案。在聘期结束时,院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聘期总结考核。 

3.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院校将撤消其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协和学者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院校将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二、协和学者讲座教授 

(一)协和学者讲座教授的岗位设置及院校支持条件 

1.协和学者讲座教授原则上在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领域聘任。 

2.协和学者讲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3.协和学者讲座教授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院校将提供每人一次性科研配套经费25万元、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拨付)。 

(二)协和学者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协和学者讲座教授的应聘条件 

1.能胜任岗位职责。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3.在国外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5.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6.每年须在院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四)所院应为协和学者讲座教授提供的条件 

1.根据设岗学科的现有条件和实际需要,按照院校的要求为协和学者讲座教授匹配每人至少25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及每人每月1万元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拨付)。 

2.提供必需的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条件,并配备合理的人才梯队。 

(五)协和学者讲座教授的考核与管理 

协和学者讲座教授参照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进行考核与管理。 

三、协和新星 

(一)协和新星的基本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拟开展的临床、科研、教学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协和新星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3.在院校临床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受聘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或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协和新星的支持措施与管理 

1.“协和新星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2年。院校将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所院应按照1:1的比例进行匹配。 

2.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研究工作,院校将一次性拨款。获资助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由获资助者支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3.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院校的获资助者,或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获资助者,所在单位向院校提交书面报告,由院校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4.“协和新星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结束时,获资助者要填写《协和新星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由获资助者所在单位报送院校。 

5.有关所院应加强对获资助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大力支持其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


四、“协和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一)创新团队的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或部委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院校临床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长江学者、协和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中青年专家。创新团队带头人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3-5名研究骨干),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6.鼓励跨学科、跨所院,整合院校资源而形成的创新团队。 

7.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和教育部创新团队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院校支持措施 

1.协和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经费合计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属自主研究经费,一次核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下拨。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院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统一支配。 

2.院校将积极推荐协和创新团队竞争教育部资助的创新团队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优秀创新研究群体。 

五、推荐名额 

我院最多可推荐最多可各推荐2名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和协和新星候选人,及1个创新团队,协和学者讲座教授符合应聘条件可不受名额限制。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志请于6月18日下班前到人事处报名,并同时提供个人简介及成果介绍,请将个人材料发送至人才申报邮箱:rcshenbao@126.com。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8215。 


  人事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