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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变更通知
来源:医务处 时间:2015.01.13

各临床及相关科室:

根据《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的要求,现对我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所持《医师执业证书》进行核对。凡执业地点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不符及执业范围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符的医师,以科室为单位,由医务处组织统一变更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

请各科主任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相关事宜,并于1月14日前将联络员姓名、电话及邮箱报医务处。

联系人:郑舒文  电话:8778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