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5〕7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为做好201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详见博管办〔2015〕7号(登陆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二、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招聘的岗位为每位导师的研究项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于2015年2月25日—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待5月底之前再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于3月20日前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所院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请申报者于3月19日前将《“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2份送至人事处625。
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莉
联系电话:87788215
电子邮箱:rcshenbao@126.com
人事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