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5〕1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详见博管办〔2015〕1号(登陆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派出项目申请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3月20日;学术交流项目申请时间为2月25日—3月20日和5月26日-6月20日。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3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3.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待5月底之前再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国外(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英文)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第二年资助经费;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用英文撰写。
(二)单位审核推荐
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申请人材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报送单位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2份。申请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三、其他要求
1.申请派出项目时,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申请学术交流项目时,须经所在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派出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9日;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材料分两批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9日和6月19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 联系 人:马莉
联系电话:87788215
电子邮箱:rcshenbao@126.com
人事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