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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5.03.1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委直属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国卫人才便函[2015]38号)文件要求,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开考专业的考试安排已确定,考试时间定于4月18日进行。

一、 考试人员范围

拟于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含医、药、护、技开考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 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应于4月10日~18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 考试效用

正高级考试不设合格线,成绩作为评审的参考指标。副高级考试设定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2015年度直属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 考试内容

(一)  考试范围:考试旨在考查专业技术人员实践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  考试专业:考试专业70个,详见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三)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有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3种。

五、 有关报考要求

(一)      报考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      报考程序

1.报考人须于3月15日至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将报考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单位核实报考材料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

3.由单位网上确认后,将材料统一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人事处接收审核材料时间为3月15日至23日下午,申请人发表论文时间和数量应符合资格评审要求。建议大家尽早申报,避免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