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现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根据国科办创【2015】20号文件《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要求
(一)、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三)、产业界、经济界专家应符合条件见国科办创【2015】20号文件
二、填报程序
(一)、创建账号 请在4月30日之前下载并填写《国家科技专家库基本信息》,发至科研处联系人邮箱。科研处为您创建账号成功后,您将收到科技部信息中心给您的短信和邮件,告知填报信息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二)、在5月12日之前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完善“专家信息管理”模块的内容后,提交单位管理员。
(三)、下载附件《国家科技专家库信息承诺书》后签字送至科研处。
三、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请您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计入您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四、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中进行下载。
联系人:姚丽波 电话:8223 电子邮箱:yaolibo@cicams.ac.cn.
科研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