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要求,我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磋商,我院继续参加200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保费(医疗机构年度保费+医务人员年度保费)仍由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承担。 医务人员年度保费,按三级医院标准我院每位医务人员应交纳270元。我院决定医务人员以自愿形式参保,院方给予补助:①2006年有理赔记录的医务人员个人缴纳200元/人,院方补助70元/人;②2006年未出险及出险未赔付的医务人员个人缴纳90元/人,院方补助180元/人;③2007年初次入保者个人缴纳100元/人,院方补助170元/人。医疗机构年度保费由医院缴纳。 现请各科以科室为单位,提交科内自愿参保的医务人员名单按附后表格填写,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交医务处,一份交财务处。保费以科室为单位交财务处。 请各科于2007年8月10日前上交名单及应缴保费。
附:
200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医务人员登记表
医务处 20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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